發布日期:2019/3/31 18:18:18 訪問次數:1460
臭氧發生器是用來制作臭氧的機器,因為臭氧只能現場制作產生,用完之后沒有辦法進行儲存在使用。因此,在使用臭氧發生器的時候有很多需要值得注意的地方。
一、環境條件
1、臭氧發生器正常工作條件要求:
1)環境溫度不高于45℃,相對濕度不高于85%;
2)冷卻水進水溫度不大于35℃。
3)場所要求通風良好,周圍無易燃、腐蝕性氣體或導電塵埃,不得安裝在陰冷潮濕、有陽光直射或沙塵較多的地方,更不能安裝在有化學腐蝕的環境。
二、冷卻水
直接冷卻臭氧發生器的冷卻水應滿足以下條件:pH值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氯化物含量正常值不高于150mg/L、峰值不高于250mg/L,總硬度(以CaCO3計)不高于450mg/L,渾濁度(散射渾濁度單位)不高于1NTU。
當冷卻水不能滿足以上條件時,應為臭氧發生器設計閉路循環冷卻水系統,不滿足條件要求的水可作為閉路循環冷卻水系統的冷源水。
注意:當采用閉路循環冷卻水系統時,還應注意外接冷卻水源的水質,渾濁度不超過10度(NTU),COD不大于100mg/L,懸浮物不大于10mg/L,以防止污垢在換熱裝置內沉積影響換熱效果。
三、電源條件
本系列臭氧發生器一般使用380V/3p/50Hz三相五線制電源,也可以進行特殊定制,具體請參照后附的技術參數表。允許電壓波動范圍為±5%,電源要確保能可靠接地。
臭氧發生器配電安裝時,應保證必需的容量余量,并盡量避免與臭氧發生器額定功率相當或更大的用電設備共用一路電源,而且當該用電設備存在頻繁啟動現象時尤其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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